“刚入职不久,庭长问我工作感想,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,我要当一名有担当有温度的法官。”这是他的信仰,也是他追求的目标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钟浩龙,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树立的典型之一。自踏上司法之路以来,他从事过民商事、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,主办大大小小的审判执行案件超过2500多件。由于突出的业务能力,钟浩龙多次被评为该院的先进个人、调解能手、办案能手,曾被评为惠州市“十佳法官”,荣记“个人三等功”。 案件执结后他收到7面锦旗 法官要有一颗公心,在执行案件时,不管难度有多大,都要下功夫执行。 2017年元旦前夕,区法院为一粮油公司102名工人讨回了已被拖欠许久的220万元工资款项。这宗历时半年有余的执行案件,总算有了圆满的结局。这宗案件的承办法官,就是钟浩龙。 2016年,该粮油公司因经营不善,陷入了多角债务官司。107名员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,尽管双方对裁决结果均无异议,但用人单位一直无力执行裁决。当年3月,其中102名员工向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法院发现该公司有682吨食用粮油,但已被深圳市多家法院查封。依照法定程序,法院应轮候查封。但此时,其他法院受理的案件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,案件陷入僵持阶段。为了保障工人们的权益,钟浩龙决定与其他法院沟通协调,希望依法征得对食用粮油优先处置的权利。他奔赴深圳与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取得联系,一番释法析理后,债权人同意将拍卖食用粮油的价款优先受偿工人工资,再受偿其普通债权。 为确保执行到位,钟浩龙还协调了电力、公安等单位,帮忙接通了粮油公司的水电,取得了在惠州港运输货物的通行权,找来了专业锅炉工人,将682吨食用粮油运到了广州。最终,102名工人如愿拿到了应得的工资。案件执结后,钟浩龙收到了7面锦旗。 善做群众工作,坚持调解优先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,钟浩龙善于做群众工作,坚持调解优先,注重案结事了。在他所承办的民商事案件中,调解率高达55%以上;所承办的执行案件中,执行到位率达60%以上。 在审理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时,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,钟浩龙先是立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,在查明案件法律事实的基础上,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劝说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,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。 钟浩龙所带领的执行局,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“保护神”。他把“涉民生案件”作为重点,灵活运用各种措施,确保以最快速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 对于涉及劳动争议、工伤赔偿、道路交通事故、“三养”等弱势群体的民生执行案件,开通绿色通道,坚持优先接待、快速执行、快速兑付,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。 在执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过程中,被执行人和某公司对法院处置其财产不服,四处信访和投诉,钟浩龙一边坚持对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,一边坚持耐心做当事人的释法思想工作,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,将这起信访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。 惠州日报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章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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